徵地補償按戶口人數分配的嗎?

徵地補償按戶口人數分配的嗎?

一、徵地補償戶口人數分配的嗎?

房屋徵收補償不是按照戶口補償,而是按照被拆遷房屋給予補償。房屋徵收補償,是對被徵收房屋的補償,所以是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確定應給予的補償費。房屋徵收補償與人口或說戶口無關。

(一)按戶口補償:對於集體土地上房屋徵地拆遷,適用《土地管理法》和各地政府依據該法制定的實施細則,集體土地上徵地拆遷是按本村集體經濟成員進行徵地補償,是與本村戶口相關的,賠償對房屋的土地不作價賠償,因爲土地屬集體的,對地面上建築造價經評估對房屋所有權人進行補償。

(二)按人頭補償:依據土地管理法對有戶口的村民可以分配宅基地,分配面積與人口多少相關,但每戶人家只能分一塊宅基地,對有單獨戶口的一家人視其是否成家立業能否分戶另行分配宅基地由村委制定的統一章程規定處理。

對村集體的公共積累用於拆遷賠償補貼或補助的應按本集體經濟成員按人頭分配補貼。

二、農村徵地補償新標準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爲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用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爲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農村拆遷補償是按戶口還是按人頭都只是農村拆遷補償的一種方式,但是農村拆遷補償辦法還是以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或自建房三種補償方式爲主。如果當地在拆遷補償方面有按戶口或人頭爲補償方式的話,拆遷戶們可以詳細的諮詢拆遷辦具體的補償標準。

隨着我國的社會經濟水平的不斷髮展,我國的土地徵收的數量也是在不斷的上升的,此時需要注意的是,在行政機關對公民的土地、房屋進行徵收的時候,此時是要有合法的手續的,並且是要經過法定的程序徵收的,在徵收之後要支付相應的補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