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強拆走司法程序要多久
強拆房屋走司法程序的,要多長時間並沒有明確規定,房屋徵收部門作出徵收決定後,被徵收人在規定時間內不搬遷,又不申請複議或者提起訴訟的,徵收部門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第二十八條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
二、司法強拆的流程
1、被徵收人收到下面兩份檔案,又觸發申請司法強拆條件當被徵收人收到《責令交地決定書》或是《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時,房屋就有可能面臨司法強拆,注意是可能,具體條件需要詳讀相關法律規定。
2、行政部門向司法機關申請司法強制拆遷由市、縣級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請,經審查後,由法院按民事訴訟程序實施強制拆遷。
行政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1)強制執行申請書;
(2)行政決定書及作出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
(3)當事人的意見及行政機關催告情況;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3、法院展開審查法院收到強制執行申請等材料後,要從申請程序、事實和法律等幾個方面進行審查。
這個環節很重要,這個過程,被徵收人可以提出異議,進行依法維權。
如果經過審查,執行申請合法、材料齊備,法院就會立案並及時執行。
4、法院通知被徵收人並執行此環節,確定審查結果,對需要立案執行的,法院要向被拆遷人或被拆遷房屋承租人發出通知書,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則將強制拆遷。
基本上被徵收人不提出異議,就會執行此程序。
5、將執行結果書面通知申請執行的行政部門,流程執行完畢。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進行搬遷的,徵收部門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對強拆時間沒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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