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徵收中誤入歧途的“釘子戶”,您可千萬別學!

拆遷,相信大家都不陌生,爲了滿足城鄉發展,拆遷成爲了一個常見現象。而伴隨拆遷常常出現在大家面前的詞語,“釘子戶”算是榜上有名了。我們在新聞上常常看到釘子戶的各類報道,釘子戶的結局無外乎兩種:一是被強制拆除;二是獲得滿意補償,自願搬離。

在徵收中誤入歧途的“釘子戶”,您可千萬別學!

釘子戶產生的原因除了故土難離外,可能還有這些:其一是拆遷雙方的地位不平等,資訊交流不暢通;其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補償不等價,讓被拆遷人看不到拆遷後的未來;其三可能是動遷方式簡單、粗暴,補償標準沒能做到公平合理。

而釘子戶的目的也很簡單,就是希望給拆遷方施壓,獲得最大的拆遷利益。城市需要建設,拆遷無可避免,這完全可以理解,但對於擁有合法產權的被拆遷人來說,也有討價還價的權利。不過拆遷戶也不要漫天要價,把拆遷當做撈一票的機會。

從拆遷律師接到的全國諮詢來看,有些被拆遷人在捍衛自己合法權益時,因和大多數人的選擇不同,便被孤立了起來,被迫成爲了“釘子戶”,而成爲釘子戶的感覺並不好受。對這些被拆遷人來說,不管是什麼原因,既然已經成爲了別人眼中的“釘子戶”,那就要堅定維權信心,學做聰明的釘子戶,避開錯誤手段,避免吃力不討好的結局。

這兩種錯誤的釘子戶手段,千萬不要學

1、 正面衝突,讓自己深陷困境

態度強硬,堅定立場是沒有錯的,可也得講究方法。有些被拆遷人在談判時,一聽補償沒達到心理預期便一口拒絕,沒有爲下一次的談判做好鋪墊。還有些被拆遷人面對某些野蠻逼迫手段時,暴力抵抗,結果賠了夫人又折兵。

只知道“硬抗”並不是最好的方式,反而會容易被“釘”在了原地,無法鬆動。

2、 堅持時間長,讓自己越陷越深

不少新聞報道中的釘子戶輕則釘在原址三到五年,重則有十多二十年的,比如上海最牛釘子戶,全家在馬路中間堅持了14年,忍受着噪音、尾氣、安全隱患,還有巨大的心理壓力,“釘”得太累。

有些被拆遷人認爲:拖得越久,補償就會越多。在拆遷中奉行“拖字訣”,認爲拆遷方一定會來拆的,於是就等着對方上門談條件。將主動權交了出去,錯過了最佳的維權時效。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所以從法律的意義上來說,政府徵地拆遷在合法的前提下具有一定的強制性,如果“釘子戶”只知道拖,最後等上門的可能是依法強拆的結果。一分錢沒多拿,反而落得個差名聲。

怎樣做個聰明的“釘子戶”

1、掌握證據

這個包含保留三方面的證據。第一方面是保留拆遷方下發的各類文書(各類公告、通知、報告等等),能保留原件最好,不能的話儘量拍照放置多份。第二方面是保留自己土地、房屋的各類證明合法性的檔案,原件儘量不上交放置到安全的地方,只給複印件。若拆遷方一定要原件,那請將原件拍照留存,複印多份。

第三方面是保留號自己房屋和有價值的財產的錄影錄像資料,儘可能的將房屋門牌號、房屋外觀、內飾格局等拍攝視頻留存。避免被損害後沒有證據。

2、 有自保意識

拆遷戶首先要做到不貪圖小利,堅守自己的補償底線,不被獎勵的金額衝昏頭腦,盲目跟籤;其次是細看任何需要簽字的檔案,逐字逐句約定,避免陷阱;再次是在和工作人員溝通時,儘量拍攝視頻,記錄談判過程。並提前給家中的老人小孩做好安排,儘量不要讓他們和拆遷方有過多接觸;最後是具備剋制力,若談判破裂,雙方達不成共識,也儘量不要和拆遷方有言語或肢體上的衝突,避免以暴制暴,被對方找到藉口。

3、 儘量瞭解相關法律法規

從法律角度來說,拆遷雙方地位是平等的,被拆遷人可以透過法律途徑提出異議,爭取提高補償。如申請聽證,在房屋評估報告下達的10日內提起復核評估,徵收決定、徵收補償安置方案下達的60日內申請行政複議,6個月內提請行政訴訟。

透過法律途徑維權並不意味着一定要打官司,拆遷戶不要把這當做最後的手段。拖的太久纔來諮詢,很可能會錯過維權時效,面臨更艱難的困境。現在資訊傳播速度廣,拆遷戶可以在網絡上了解知識,也可以關注我們學習更多拆遷法律知識,不懂得地方可以諮詢專業律師。

我們不鼓勵拆遷戶透過變成“釘子戶”的方式表達自己的訴求,對每位被拆遷人來說,拿到合理補償早日搬離纔是最重要的,某些無意義的抗爭實際上並不能爲拆遷戶帶來利益,因此拆遷戶要丟掉某些牴觸心理。而大家在看待“釘子戶”時,也不要捆綁道德評判,加上“大局意識”,而應當還原事件本身,讓一切依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