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向一線的養老“逆行者”致敬!

疫情之下,向一線的養老“逆行者”致敬!

疫情之下,向一線的養老“逆行者”致敬!

{子問題開始}文 | 歐德志

2020年1月23日,武漢“封城”,疫情阻擊戰正式打響

2020年1月24日,四川省啓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Ι級應急響應

2020年1月28日,民政部發布《養老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版)》

2020年1月31日,世界衛生組織將本次新冠疫情列爲PHEIC

......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四川省在此次疫情防控中走在前列,省內養老機構的防控尤爲及時,1月25日,四川省民政廳緊急印發通知,要求疫情期間養老院封閉式管理,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老年食堂等養老服務設施原則上暫停運營。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沒有託養老年人的,暫不開門運營。

透過有效隔離防護,目前我省養老機構在院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零感染。

然而與此同時,受疫情影響不得不調整運營或暫停運營的養老機構,也正面臨着諸多的法律風險,本文將針對相關問題進行梳理分析,供參考。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一、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老年食堂、未入住老人的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暫停運營,停業期間的租金是否能夠減少或免除?

{子問題開始}(一){子問題開始}本次新冠肺炎疫情被認定爲不可抗力

{子問題開始} 就在昨日,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明確,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對於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當事人來說,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子問題開始}(二)不可抗力的疫情下,滿足條件的可以減少或免除租金

筆者參考“非典”期間有關租賃合同糾紛的案例,多地法院對非典停業期間的房租減免請求予以支援。理論上,不可抗力要達到減少租金或免除全部租金的法律效果的,必須要滿足不能履行合同的條件。但現實中各個日間照料中心、老年食堂、未入住老人的鄉鎮(街道)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所簽訂合同的文字內容、合同履行情況、本次不可抗力產生的影響可能各不相同,因此到底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免除責任的多少,須個案予以具體分析。

{子問題開始}(三)如何正確主張減免租金?

1.查閱合同:查閱養老機構與出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明確是否對不可抗力進行了相關約定。

2.積極協商:養老機構應當積極主動與出租方就減免房租事宜進行協商,採用書面形式申請或告知。

3.保全證據:積極收集受疫情影響,養老機構不能正常運營的證據、遭受嚴重損失的證據、與出租方協商談判的證據、政府實施防控或管制的證據等,對於容易滅失或不易儲存的證據可委託公證機構進行公證取證。

4.訴諸法院,證據保全的目的就是爲訴訟做好準備的。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二、持續運營中的養老機構在疫情期間養老服務合同的有關處理

{子問題開始}(一)疫情期間養老機構暫停爲部分老人服務是否構成違約

2020年春節,各養老機構均有家屬將老人接回家過年的情形,受疫情影響,根據政府檔案精神,養老機構對離院老人回院事宜慎重對待。

對於生活能自理老年人,養老機構根據政府規定暫不安排其入住,期間暫停服務因屬不可抗力,可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於失能失智和部分失能失智老年人,需要分情況對待:

1.如接觸過武漢重災區人民、已確診病人、合同中約定不予接納的人員(格式條款可能被認定爲無效,此次暫不論述)或法律規定不得入住人員,養老機構暫停服務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經覈實無第1種情形的,須做14天房內醫學觀察,具備條件的養老院應當對前述老人予以接納,如不予接納的將構成違約,但合同有約定除外。醫學觀察期間,應使用單獨房間,護理級別可能有所上升(養老機構能否請求增加費用,本文暫不論述)。

3.雖經覈實無第1種情形的,但養老機構無條件(比如無空房間)做醫學觀察,援引不可抗力規定,養老機構可免責。

{子問題開始}(二)疫情期間未提供服務的,作部分退費或延期處理

疫情雖然構成不可抗力,但在疫情期間養老機構未提供服務的,養老機構應退還相應費用或延長服務期限,退還比例和延期時間需結合服務內容和有關費用標準進行確定,如部分服務系老人居家期間能提供的,可向其提供該服務,相應費用則無需退還。

{子問題開始}(三)養老服務合同變更、解除

受疫情影響,養老機構無法爲部分老人提供服務或部分老人無法接受服務的,儘可能協商變更合同,例如延長服務期限、調整價格等,協商達成一致的,要及時簽訂書面補充協議,以防出爾反爾、夜長夢多。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三、疫情期間養老機構用工關係處理

爲加強疫情防控,成都市全託養老機構一直正常上班,員工春節仍在崗,特此對疫情期間養老機構的用工問題作如下分析:

{子問題開始}(一)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的員工

優先考慮其休年假,如沒有年休假或年休假已經修滿的,可以考慮待崗,待崗期間,按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其待崗生活費。

如員工無法提供受疫情影響返崗困難的證據,養老機構可根據管理制度作曠工處理

{子問題開始}(二){子問題開始}患新冠肺炎治療和被隔離的員工

養老機構不得隨意解除勞動關係,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勞動關係應順延至醫療期結束、隔離期滿或政府緊急措施結束。

對於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等情形下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應當支付該期間內的工資。

對於確診病人,按照規定享有醫療期,應按照醫療期規定發放工資。

{子問題開始}(三)暫停營業的機構,工資如何發放

停業時間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發放工資,勞動合同約定與實際發放工資不一致的,以實際發放的工資標準爲準。

停業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期間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發放的工資不得低於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未提供勞動的,發放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的生活費。

以上用工問題的分析均指與相應機構建立勞動關係的員工,如養老機構和享受養老待遇的個人建立勞務關係的,則參照雙方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子問題開始}四、疫情期間養老機構運的營其他小貼士

(一)組織工作安排:成立領導小組,建立工作機制,形成書面文書並予以公示。

(二)加強出入管理

(1)實施全院封閉管理,工作人員外,外部人員不安排探訪進入,取消活力老人外出,不接收新入住老年人。

(2)員工出入須測量體溫,建議每日對員工接觸人員及身體狀況進行確認後方可進入,並做好記錄工作。

(3)出入快遞等物資進行必要消毒處理。

(三)履行報告義務,隱瞞疫情可構成刑事犯罪,做好疫情處置工作,及時隔離、報告及送醫。

{子問題開始}以上內容須按照民政部及四川省、成都市及各區縣具體要求進行。{子問題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