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下“最後通牒”面臨司法強拆,在明律師聽證化解危機

【案情簡介:幾十平或幾十萬的補償決定】

房屋被下“最後通牒”面臨司法強拆,在明律師聽證化解危機

委託人父子在吉林省長白山保護區某區擁有國有土地,委託人在該地建有房屋居住及養殖場進行養殖以作爲生計收入來源。

2016年起,委託人被告知因“某交通基礎設施及環境和資源保護項目”建設,上述建築被納入徵收範圍。

隨後,區管委會作出了徵收決定,由於對委託人僅僅補償或安置幾十平方米房屋或提供幾十萬元的貨幣補償款,該補償標準與委託人因徵收產生的損失有天壤之別。

如果按照徵收部門的補償標準,不僅意味着委託人喪失了基本的居住條件,其賴以爲生的養殖業也將毀於一旦,維持生計的唯一經濟來源面臨瓦解。

徵收部門見委託人拒絕簽訂補償協議的態度堅決,加快了徵收程序,迅速向兩委託人分別作出了《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書》。

此時,法律知識不足的委託人僅僅抱着“補償非常不合理,協議堅決不能籤”的信念,但是其尚不知,隨着時間的流逝,其就補償決定提起法律程序的時間越來越少,補償決定離執行的時間也越來越近……

【律師代理:聽證發言擊退強拆執行申請】

直到徵收補償決定書經過了6個月起訴期限,直到區管委會向其下發執行《催告書》,委託人仍然“懵懂”地堅守“絕不簽訂協議”的執念。

終於,2017年7月1日,委託人收到了法院送達的徵收人的強制執行申請書以及將要在一週後舉行執行聽證的傳票。

此時,委託人方“如夢初醒”,必須要找專業律師維權了,否則,這不是要強拆我的房子了嗎?

委託人迅速在網上進行搜尋查詢,在對在明律師事務所進行一定了解後,直接來到北京,輾轉來到在明所。

委託人到所進行諮詢當天,正值週六楊念平律師在進行在明律師免費講座,委託人落座旁聽了楊律師的講座後,更加堅定了委託在明所律師的想法。

然而,在楊律師與團隊的青年律師李羣傑詳細瞭解了委託人的案情及仔細檢視了材料後,兩位律師不約而同地眉頭緊蹙:一是爲對委託人補償太低而憤懣,二是爲當事人錯過了最佳維權起訴時機而惋惜,三是爲本案的困難棘手而焦慮。

但是,兩位律師從法律理論及實踐經驗出發向當事人闡明瞭案件風險以及可能面臨的不甚理想的後果後,當事人仍然毅然選擇委託。

於是,兩代理律師迅速對案情及材料進行透徹研究,充分準備。

在聽證庭審過程中,代理律師據理力爭,首先揭露徵收人在房屋徵收過程以及對委託人下發徵收補償決定過程中的實體程序違法;其次,尖銳指出強制執行申請人在非訴執行申請過程中所提交必備材料的缺失,最後,闡述法院一旦下發執行決定書所可能帶來的嚴重後果。

最後,經過代理律師專業的聽證發言,申請人自覺其徵收及對委託人補償等均存在嚴重違法,因此,直接作出了撤銷徵收補償決定的決定,撤回了強制執行的申請。

自此,代理律師將委託人的房屋從“懸崖”邊,拯救出來。

【補償決定救濟,萬不可錯過】

“法律不保護權利上的睡眠者”,是著名的西方法律諺語。

意在說明,法律只保護積極主張權利的人,也就因此而產生《行政訴訟法》上的起訴期限規定。

在房屋徵收案件中,在起訴期限內主張權利極爲重要。

一旦喪失起訴權利,房屋甚至會因法院下發執行裁定而被司法強制拆除。

本案中,倘若沒有專業能力過硬的律師參與,委託人恐怕難逃房屋被法院拆除的厄運。

因此,在明律師再次提醒各被徵收人,維權一定不能隨意錯失期限、時效,並且要儘早委託專業徵收維權律師,提前謀劃佈局,以避免窮途末路之際的無奈與懊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