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遷徵地地裏樹木怎麼賠
拆遷徵地時,地上的樹木屬於青苗,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透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政府強制徵地合理嗎
1.國家可以強制徵地,徵收土地本來就是帶有強制性的。
這這種強制性並不是無任何約束的強制,而是法律下的強制,必須依法履行規定的法律程序,只要履行了法定的程序,農民就必須交出土地。
2、合法徵地的補償,當然是很少的,也土地出讓的價格相比,差距很大,這一點也體現出了徵地的強制性。
3、合法徵地的補償標準,由當地市縣政府制定,當然,省政府一般應制定一個控制線。
合法徵地的,當地市縣政府和國土局應當依法發佈《徵用土地方案公告》和《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其中的《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中應當明示補償安置標準,農民也正是透過這兩個公告才得知土地被徵用以及補償安置標準的。
如果沒有這兩公告,則基本可以認定徵地不合法。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所以樹木怎樣賠償,要依據當地制定的補償標準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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