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宅基地拆遷案例:程序混用的棚戶區改造,代理21天補償增加兩套房!

在明拆遷律師所代理的案件中,有些頗具奇幻色彩,其情節、橋段令人難以置信。

河南省宅基地拆遷案例:程序混用的棚戶區改造,代理21天補償增加兩套房!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陳麗芳律師日前就辦理了這樣一起案件:接案21天,一通晚上9點多鐘的不明來電,第二天被徵收人就多得了兩套安置房。

那麼,這究竟是一起怎樣的棚戶區改造案件呢?這短短的21天之中又發生了怎樣離奇曲折的故事呢?

【基本案情:只有補償方案的棚戶區改造】

委託人關先生在河南省周口市某縣擁有合法的多層宅基地上房屋,其一家十幾口人同時居住在此,擁有三個戶口簿。

2017年9月,縣政府印發了通知,公佈了某工業園區棚戶區改造項目的“房屋徵收安置補償方案”,關先生的房屋在此範圍內。

按此方案與徵收方接觸後關先生得知,自己的情況只能被作爲一戶進行補償安置,安置後的居住條件將面臨顯著下降的窘境。

而涉案項目除了一份補償方案,竟再也沒有其他審批檔案提供了,這令關先生心生疑慮。

關先生此時想到了專業從事徵地拆遷維權服務的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便聯繫了陳麗芳律師,希望能透過法律途徑爲自己贏得公平、合理的徵收補償。

【律師辦案:資訊公開申請+溝通函】

經向關先生了解情況,陳麗芳律師得知涉案房屋有宅基地使用權證,其行政區劃也屬於當地的某鎮某村,那麼涉案土地很可能還是農村集體土地性質。

徵收集體土地,必須依據《土地管理法》《徵收土地公告辦法》等規定的程序嚴格進行,即涉案項目必須要有徵地批文等一系列徵地報批材料纔可能合法。

於是,律師指導委託人向縣國土局、縣發改委、縣規劃局和省國土廳等多部門申請政府資訊公開,要求全面公開涉案項目徵地資訊。

同時,陳麗芳律師郵寄了一份《溝通函》,闡明瞭被徵收人的合理補償訴求及律師將啓動法律程序依法幫助其維權的情況,明確表示希望與政府協商溝通解決補償糾紛。

【奇幻:夜半來電乾坤抵定】

資訊公開申請發出後沒多久,陳麗芳律師便接到了被申請機關的來電,詢問律師申請公開這些資訊“幹嘛用”。

陳律師直截了當的表明了目的,對方沒說別的就掛斷了。

然而某天夜間,陳律師突然接到地區顯示爲河南省周口市的不明來電。

來電者就自己所遇到的一起徵收補償糾紛詢問了一些問題,陳律師以專業的角度答覆說這種情況暫不需要聘請律師。

豈料電話那邊竟話鋒一轉,問起了陳律師是否在當地代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經簡短溝通,原來來電者正是當地的有關人員,來電或許是想打探一下被徵收人委託律師的情況。

眼見陳律師的回答頗具專業性和職業素養,來電者在對在明律師的嚴謹性、職業性表示了肯定後,便掛斷了電話……

第二天上午,委託人關先生向陳律師表示,自己已經與徵收方就補償安置事宜達成了一致,對方同意增加兩套安置房!自簽訂委託代理協議之日起,全案僅歷時21天,僅僅幾份資訊公開申請外加一份律師函,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

【按棚改程序徵地是命門】

對於本案,陳麗芳律師指出,徵收方之所以對律師的介入如此重視,在很短的時間內就作出瞭如此大的動作予以迴應,原因主要在於兩點:

其一,項目用地着急。

涉案項目系當地某工業園區用地的徵收,方案中設定的搬遷期限只有短短20天。

一旦時間被法律程序拖住,無法交出“淨地”來,招商引資就麻煩了;

其二,涉案項目很可能存在未批先佔的違法問題,且從方案中即體現出了程序混用。

一方面是棚改項目,直接由縣政府發動,一方面又涉及對宅基地的徵收,而這顯然需要獲得國務院或省政府的徵地批文。

這類涉嫌嚴重程序違法的徵收項目自然無法經受得起法律的檢驗,從而使地方政府在與專業徵收維權律師的接觸中直接作出了讓步和妥協。

在明拆遷律師最後想提示廣大被徵收人的是,專業徵收維權律師的作用有時就在於此,有些案件維權着實不易,但也有些案件則會以各種戲劇性的情節而收穫皆大歡喜的結局。

無疑,這中間反映的是法律的強大震懾與監督力量。

唯一一個需要反思的問題就是,我們的徵地程序,何時才能真正得到嚴格的遵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