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違法建築承包商能否主張工程款
違法建築的承包方完成工程施工後,建築物經驗收合格的,承包方有權主張工程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六十一條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
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援。第三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發包人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的,應予支援;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請求支付工程價款的,不予支援。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發包人有過錯的,也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農村違法建築的認定
農村違法建築是指沒有依法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農村土地上擅自動工建設的建築物。
定義好下,界定當然也不難,具體有以下3種表現形式。
(1)農用地上的違法建築。
農用地是禁止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管理法》規定:
“禁止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
”如果要在農用地上搞建設,必須依法把農用地轉爲建設用地,沒有轉用手續而擅自在建設,那就是違法建築。
(2)農村建設用地上的違法建築。
宅基地、鄉鎮村辦企業用地、鄉(鎮)村公共設施及公益事業用地是用來建設的農村土地,但必須符合土地利用規劃,必須取得建設規劃和工程規劃許可證。
否則,就屬於違法建築。
(3)村集體以外的人或企業違法建築。
《土地管理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必須申請國有土地,村民建設住宅、鄉鎮村辦企業或鄉鎮村公共設施及公益事業用地除外。
所以,有本村以外的人或企業在本村土地上建房建廠,如果沒有走依法徵用程序,把集體土地變爲國有土地,並取得使用權,那肯定是違法建築。
依據《建築法》等法律的規定,違法的建築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雖然違法的建築不受法律保護,但承包方完成建築施工,並且經驗收合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張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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