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一、什麼是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什麼是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

所謂優先受受償權,是指法律規定的特定債權人優先於其他債權人甚至優先於其他物權人受償的權利。關於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主要依據是《擔保法》第33條,抵押權設定後,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權人的優先受償權是抵押權人最主要的權利,也是抵押權最主要的效力,抵押權人若無此權利,抵押權將失去存在的意義。

二、何爲對抵押權人利益的保護

1、抵押權其基本的法律意義在於,爲債權人在其原有的債權請求權之外又增加了一項物權請求權,債權人依據其債權,可以向債務人提出履行義務的請求權,這就是債權人的債權請求權;而設立抵押權,又給債權人增加了一項請求項,即支配設定抵押的標的物、並從對抵押標的的買價中優先實現其權利的物權請求權。

2、這樣,債權人享有雙重請求權,其債權的實現就有了可靠的保障。抵押權是擔保物權的最理想形態,因爲債務人就抵押標的物有佔有權及利用權,得以其收益充作債務之清償資金,而抵押權人無須自己直接爲抵押物利用之不便,而得依其價值之擔保,促進債務人履行債務,企業可以其設備作擔保(財團抵押),從而融通資金,抵押權人也可作利息的形式參與企業利潤分配,誘導企業投資。

3、鑑於抵押權的重要性,各國擔保法律均對抵押擔保制度作了較爲詳盡的規定,其中對抵押權人利益保護的規定更是重中之重。那麼,何爲對抵押權人利益的保護呢?我們認爲,對抵押權人利益的保護分爲兩種情況而言。

(1)既然抵押權爲物權,那麼抵押權人爲了自身利益的需要,可積極行使法律賦予其的各項權能,爲最終債權的實現爲各種行爲,比如,抵押權人已着手實現抵押權時,可收取抵押物的孳息。

(2)抵押權人在抵押權受到侵害時,依照法律規定的方式恢復抵押權的完滿狀態,或者說是使得抵押權人可以行使的權利恢復至圓滿狀態。所以,我們試圖從上述兩個方面來闡析如何對抵押權人的利益予以有效保護,進而促進融資,加速民事流轉,保護交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