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拆遷補償費扣除

房地產企業拆遷補償費扣除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爲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爲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爲。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爲,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爲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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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企業拆遷補償款包括哪些


1、土地、房屋價值補償

土地房屋價值補償主要包含兩方面,土地區位補償價和房屋重置成新價,土地區位補償價指的是被拆遷人合法用地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價值,主要有土地所在的區位和用途來決定,企業的土地用途一般爲工業用途,雖然價值要低於住宅和商服類的土地,但因爲企業的廠房、倉庫佔地較大,所以在拆遷中土地區位補償價往往是很重要的一部分。房屋重置成新價主要指的是指一定時間、一定區域內的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平均價,通俗講就是房屋的建造成本價,這個成本價是比較固定的,一般都是1500-2000左右。

在拆遷的過程中,拆遷方所委託的評估公司往往將土地區位補償價和房屋重置成新價合併計算,也就是說,被拆遷人從評估報告裏看不出來土地值多少錢,房屋值多少錢,從而也很難去質疑其合法性。很多地方的拆遷人甚至會告訴你,這個項目的拆遷就沒有土地的補償項目,如此種種,都是爲了掩蓋拆遷方在土地中獲得的鉅額利潤。

2、裝修附屬物補償

關於裝修附屬物補償,各地都有裝修和附屬物的各項補償標準的實施細則,該項補償內容主要由評估機構根據各地制定的標準進行評估。此項補償內容比較固定,彈性空間不大,被拆遷企業主要應當審查評估報告是否存在缺漏項的情況即可。

3、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停產停業損失指的企業因爲拆遷不能進行正常經營所產生的所有損失,在計算該損失時不僅應當考慮被拆遷前的利潤損失,還應當考慮目前的企業業務量、客戶資源以及預期利益的損失。2011年頒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和第二十三條作出了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應進行補償的規定,提出了補償應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因各地對停產停業計算的標準不一致,各個企業的盈利虧損情況也各不相同,因此,停產停業損失是拆遷補償項目裏彈性最大的一項,應當值得企業重點關注。

4、搬遷費用、搬遷損失

企業在面臨拆遷時,搬遷費除了將企業所有的機器設備、各項生產資料、辦公用品從一個地方搬遷到另一個地方所產生的搬遷費用,還包括搬遷損失,主要是指這些機器設備、生產資料在搬遷過程中因拆、裝所造成的機器設備損失、折舊、損耗等費用。如果是大型企業拆遷,這部分的搬遷損失要委託專門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5、各項拆遷獎勵費用

在拆遷的過程中,拆遷人爲了加快拆遷進度,往往會採取速遷獎勵的辦法鼓勵被拆遷人儘早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搬出被拆遷房屋。各項獎勵的數額主要由具體的項目實施意見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