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費土地補償費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很多民衆在區分土地使用費跟土地補償費這兩個詞彙的時候,認爲土地使用費這是民衆向國家要繳納的費用,而土地補償費是國家因爲使用土地而給民衆的一些帶有補償性質的費用,其實土地使用費以及土地補償費在某些情況下是相通的。下面小編就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土地使用費土地補償費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土地使用費土地補償費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土地使用費土地補償費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土地使用費是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費用,是土地使用者獲得用地應付出的代價。

目前土地使用費主要包括農用土地徵用費和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兩種:

1、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費。包括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城市建設配套費、拆遷補償與臨時安置補助費等。

(1)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指建設項目透過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權,依照規定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城市土地的出讓和轉讓可採用協議、招標、公開拍賣等方式。

協議方式適用於市政工程、公益事業用地及機關部隊和需要重點扶持、優先發展的產業用地;

招標方式適用於一般工程建設用地;

公開拍賣適用於盈利高的行業用地。

(2)城市建設配套費是指因進行城市公共設施的建設而分攤的費用。

(3)拆遷補償與臨時安置補助費。此項費用由拆遷補償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搬遷補助費)兩部分構成。

2、農用土地徵用費。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土地投資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地上建築物補償費、耕地佔用稅、徵地和土地管理費以及土地開發費等組成,並按被徵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1)土地補償費。徵用耕地的補償標準,爲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

(2)青苗補償費和徵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樹木等附着物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3)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徵用耕地、菜地的,每個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爲該地每畝平均年產值的4~6倍,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15倍。

(4)繳納的耕地佔用稅或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登記費及徵地管理費等。在1%~4%幅度內提取。

(5)徵地動遷費。包括徵用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屬構築物、城市公共設施等拆除、遷建補償費,搬遷運輸費,企業單位因搬遷造成的減產、停工損失補貼費,拆遷管理費等。

(6)徵用城市郊區的草地,用地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草地開發建設基金。

由此可見,土地使用費土地補償費其實都是土地的使用者在獲取土地使用權的時候而付出的一定的代價。只不過土地使用費跟土地補償費具體針對的對象是不一樣的,包括民衆獲得國有土地的時候,支付的土地費用,國家在徵地的時候的土地費用,這些都是在我國的土地管理法和徵地補償法當中有明確法律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