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市土地使用證過戶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可能因爲一些歷史的原因導致很多公民手頭當中的房源有很多就是作爲門市對外出租的,這些出租的門市也是民衆的經濟收入當中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如果將自己的門市贈與了他人或者因爲一些其他的原因門市的實質歸屬權發生了轉移,那肯定雙方都有必要來了解一下門市土地使用證過戶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門市土地使用證過戶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一、門市土地使用證過戶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持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以及雙方的身份證明,到土地部門辦理。

辦理土地使用證過戶需要材料

1、轉讓合同或協議;

2、轉讓方土地使用權證;

3、受讓方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校對後交複印件);

4、契證(原件校對後交複印件);

5、受讓方身份證(原件校對後交複印件);

6、其他國土部門要求提交的材料(一般只需提供上述材料)。

二、過戶土地使用證涉及到哪些費用?

土地使用證過戶稅費的繳納,依據過戶土地使用性質來定。

如果是國有出讓性質土地,那麼辦理該土地證過戶,在辦理完畢住房過戶手續後,由買賣雙方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老土地證,新房產證,契稅證明,一起到土地局辦理註銷老土地證,辦理新土地證。只要幾百元手續費,就可以辦理。

如果該土地爲劃撥或者集體性質土地。那麼需要繳納該土地的土地出讓金,轉變該土地使用權性質爲國有出讓性質,此時纔可以辦理土地證過戶,再繳納幾百元手續費就行。

三、土地使用證上面都記載哪些資訊?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證內各項數據和編號,如單位名稱、四至、土地數量、位置、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證附圖可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底圖或地籍圖透繪獲得。隨着面積和界線的變更,附圖也應作相應改動。

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監製,市、縣人民政府頒發,土地管理機關填寫,發給依法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並由其儲存。其主要內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稱、地址、圖號、地號、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發機關簽章、年、月、日。

2、城鎮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積,其中建築佔地,共有使用權面積,其中分攤面積,土地等級;農村土地中土地總面積,其中地類面積。

3、備註。

4、變更記事。

5、附圖以及證書的編號等。

雙方需要攜帶門市發生轉移的協議和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到當地的國土資源部門辦理土地使用證的過戶,在辦理的時候需要交納的稅費和一些其他需要補充的材料,國土部工作人員自然都會一併詳細的告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