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使用證能否貸款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能否貸款

集體土地使用證能否貸款

集體土地使用證不可以貸款,銀行貸款需要有穩定的還款來源和良好的徵信資訊或者產權清晰足值易變現的抵押物,如房產車輛等;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準備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銀行貸款需要的條件:

(1)年滿18年週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證明,銀行貸款要求貸款人年齡一般在18-60歲之間;

(2)有穩定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能力;

(3)有良好的徵信;

(4)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無抵押貸款辦理的程序一般分爲三個步驟:

(1)客戶遞交基本資訊資料,包括工作單位和聯繫電話。

(2)放貸銀行或公司覈查客戶的信用資訊,包括客戶的信用級別是否有違法記錄,針對個體戶和中小企業,還需調查其企業經營狀況。

(3)放貸單位工作人員與客戶簽約,並在最短時間內實現放款。

2、特殊情況,可以抵押:

(1)第34條規定: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2)第36條規定:

第一款:以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第二款: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當將抵押時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時抵押。

第三款: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其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3、特別說明:現在我國正在搞試點,在試點地區,正在開展農民住房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如果當地正在搞試點的,這種情況也是可以的。

在我國相關的集體土地在我國的銀行是不可以進行貸款的,我國的相關法律規定這類土地是我國村民的集體經濟財產。如何人不可以抵押這類財產,想要貸款需要抵押相關的個人財產纔可以辦理貸款行爲。如個人的房屋、車輛、土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