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房需要土地使用證的依據是什麼

如果連自己的產權意識都不懂得保護的,這部分人員其實是非常的令不清的,如果關係到產權動遷,或者產權發生交易的這些大事的情況下,有些人在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這兩個大的證件上都出具的不夠齊全,因爲這些人可能當初在買商品房的時候就沒有了解一下賣房需要土地使用證的依據是什麼?

賣房需要土地使用證的依據是什麼

一、賣房需要土地使用證的依據是什麼?

五證兩書

(1)《建築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該項目位置範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律憑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需求的法律憑證。

(3)《國有土地使用證》

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經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範圍。

(4)《建設工程開工證》

建設單位進行工程施工的法律憑證,也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主要依據之一,沒有開工證的建築屬違章建築,不受法律保護。

(5)《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檔案

(6)“兩書”

《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

二、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房子能買嗎?

(一)首先還得確定土地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如果是集體土地,未經國家徵收私人進行房產開發是違法的,產權風險很大,難以得到法律保護,房屋所有權證都是辦不了的。

(二)如果是國有土地,未辦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就對外銷售房屋也是違法行爲,如果交錢購房了,會影響自己的權益實現,存在種種風險。

(三)即使是可以進行房產開發的國有土地,又有權預售,那麼的話,按法律規定,購房者也是有權要求辦理土地證和房屋證的。辦理土地證的好處當然大於不辦,如果沒辦土地證,開發商可以另行將土地使用權進行交易,房隨地走,對自己的權益的保障就不夠充分和有力了。

(四)土地是劃撥土地,土地還是屬於政府的,沒有土地證或者只有大土地證,而沒有按照多少戶進行分割,導致每一戶沒有土地證。

(五)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以前開發商有稅費沒有繳齊導致沒有辦理土地證,還有就是開發商有辦理大土地證沒有按照多少戶進行分割,導致每一戶沒有土地證。

(六)房屋拆遷時,會根據你房屋大小進行補償的,應該沒有什麼影響。如果是劃撥土地,可能房屋補償款會比較低。但是,這間房子在市場上交易價格也會比其他商品房低。沒有土地證,就不能到銀行做抵押貸款,因爲抵押貸款必須要有兩證齊全才行。房子你用來自己住,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沒有房產證並且沒有土地證的房子,那就是違法建築,會被拆除,一分錢都沒得賠償。那種房子是不能買的。

三、如果沒有土地使用證會有什麼風險?

有房產證卻沒有土地使用證的原因主要是土地爲集體所有或者國有劃撥土地。這不會影響到你對房產的所有權,也不會影響到未來的房產交易,唯一的影響是:如果房屋一旦哪天需要拆遷,可能無法獲得有關土地徵用方面的補償。

開發商賣房不僅包括土地使用證,其實國家規定開發商必須是五證兩書全部都具備齊全的情況下才允許對外銷售商品房的,如果您購買的是他人之前使用過的二手房的話,那當然,二手房沒有土地使用證是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的,我國絕大多數地區都沒有開放兩證合一的這個政策,所以不要只顧着確認房產證上的名字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