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合同違約怎麼起訴?
合同違約,一般的訴訟流程如下:
2、人民法院受理後,如果符合起訴條件,作出立案決定;
3、人民法院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被告;
4、開庭前三天通知當事人;
5、參加庭審。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二、合同違約起訴多久能判決?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所以,對於合同糾紛案件,一審程序在對方當事人能夠順利送達的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一般在三個月之內作出判決,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般在六個月之內作出判決。
當事人不服第一審判決的,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綜合上面所說的,土地承包合同如果造在違約的話,那麼是可以選擇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因此,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只要獲得法院的受理,那麼就可以保障到自己的權益,所以, 對於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