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土地使用安全的建議有哪些?

確保土地使用安全的建議有哪些?

確保土地使用安全的建議有哪些?

(一)嚴格環境准入,控制污染排放

1、嚴控工礦企業及重點行業污染。嚴格新建項目的環境准入及排污許可,加強新建項目土壤污染防治,以新增工業用地爲重點,建立土壤環境強制調查評估與備案制度,對有色金屬、皮革製品、石油煤炭、化工醫藥、鉛蓄電池製造、採礦、印刷、危險廢物、加油站等可能對土壤造成重大影響的項目,須在環境影響評價時開展土壤評價,且應監測特徵污染物的土壤環境質量本底值。

2、嚴防農業生產及城鎮生活污染。嚴格規範養殖業中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使用,建立畜禽糞便、沼液沼渣的監控體系,畜禽糞便、沼液沼渣中主要污染物治理達標後方可利用,防治獸用抗生素、激素和重金屬對土壤的污染;在種植業中引導合理使用化肥,控制使用化學農藥,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超薄農膜,利用農產品溯源制度等市場手段促進生態農業;規範污水處理廠污泥的處置,建立處置監測報告制度,污水處理廠污泥、清淤底泥、尾礦等擬農用的,須經環保部門會同農業部門監測檢驗,達標後方可農用。

3、水、氣、土聯防聯控。建議綜合考慮污染防治資金在水、氣、土壤污染方面的安排,做好土壤污染源水、氣解析及相應工作,水、氣標準制定要綜合考慮土壤污染承接能力。嚴格規範工礦區周邊固體廢棄物的堆存和排放,防止暴雨沖刷、河流攜帶造成下游溝谷或農田重金屬污染。

(二)完善法規制度,規範監管過程

1、建設相關法律法規。建議推進土壤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制定基於環境安全的土地利用法規條例及土壤污染損害責任保險,出臺配套政策措施及實施細則,明確土壤污染防治責任主體,實施嚴格的土壤污染責任追究機制,加大土壤環境污染防治監管執法及土壤環境日常監管執法。

2、建立相關制度體系。一是以新增工業用地爲重點,建立土壤環境強制調查評估與備案制度;二是以全省國控、省控廢氣、廢水、重金屬、污水處理廠及畜禽養殖等重點監控企業爲基礎的土壤重點污染源名單,建立土壤重點污染源清單制度,定期監測污染物,根據結果動態更新;三是建立污泥、尾礦、沼液沼渣等處置監測報告制度,禁止在農業中使用未經檢驗和安全處置的廢水廢渣;四是建立農田土壤監測制度,對耕地、水源地及敏感地塊進行定點常規監測,對農產品進行質量檢測,評估土壤污染對農產品質量及水源的影響和人羣健康風險;五是建立改變土地利用性質的環境監測風險評估制度,已被污染地塊改變用途或變更使用權人的,應按照規定開展土壤環境風險評估,並對土壤環境進行治理修復,未開展風險評估或土壤環境質量不能滿足相關用地要求的,不得核發相關證書;六是建立污染場地土壤檔案和資訊登記管理制度,污染土地風險評估制度;七是建立土壤環境保護目標責任、成效評估和考覈機制,將土壤環境保護優先區域確定和監管、土壤環境質量等級認定管理、被污染地塊環境風險管控及土壤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納入目標考覈內容。

3、健全技術體系和標準規範。一是完善土壤環境保護技術支撐體系,研究制定我省不同用地類型的土壤環境質量調查技術規範;二是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修復、環境風險評估技術規範和場地土壤環境調查與修復評價標準;三是制定出臺不同用地類型及土壤類型的質量標準;四是制定有機肥、沼液、沼渣和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準。

4、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理順各部門在土壤污染防治中的職責及土壤污染防治聯動關係。環保部門統籌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風險地塊的調查、風險評估、治理與修復;城鄉建設部門、國土資源部門及農業部門負責用地安全過程管理。

(三)釐清污染狀況,實現用地安全

1、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儘快開展重點區域土壤污染狀況加密調查,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佈和程度,排查在產企業和關閉搬遷企業,開展潛在污染地塊基礎資訊收集和採樣調查,摸清重點行業企業土壤污染狀況及地塊分佈,掌握污染地塊環境風險情況,建立污染地塊清單和優先管控名錄。

2、公開資訊保障利益相關者的知情權和監督。構建土壤環境質量、農田污染狀況、污染場地登記資訊、污染源分佈及其特徵污染物狀況等土壤環境安全資訊發佈平臺,採用數據庫或一張圖等便捷規範模式發佈土壤污染防治及污染土地調查評估修復等全過程監管資訊。利益相關者可以透過資訊平臺檢索獲取相關資訊,對自己的用地安全作出決策,並對相關部門的監管工作及工礦企業的排污行爲進行監督。

3、分類管理確保土地安全利用。對已經污染土地,應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土壤環境風險診斷評估,加強風險防控和治理修復,集中建立“污染土地檔案制度”和“污染土地管制區和整治區”;經評估認定對人體健康有嚴重影響的污染地塊,責任主體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擴散,治理達標前不得轉爲城鄉建設用地、公共設施用地和農用地;已被污染地塊改變用途或變更使用權人的,未開展風險評估或土壤環境質量不能滿足建設用地要求的,有關部門不得核發土地使用證和施工許可證。同時,相關部門在污染場地修復資金和技術等需求上,一方面積極爭取國家支援,另一方面在明確准入條件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爲土地污染修復和再利用發揮積極作用。

每個省份的財政收入,因爲土地而產生的各種費用佔到了很大的一部分,政府不能只分配利用土地,但是對於土地的安全性能卻不管不顧的。因爲土地將來還是有可能被政府回收利用的,而且,合理安全利用土地本來就是造福於子孫後代的事情,有些地方的土地資源已經近乎貧瘠,保護土地資源已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