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證沒有土地使用證的二手房是否可以購買

有房證沒有土地使用證的二手房是否可以購買

一、有房證沒有土地使用證的二手房是否可以購買?

有房產證沒有土地使用證的二手房是不可以購買的,買房子有沒有土地使用證是很重要的,沒有土地使用證的將會存在一定的風險。中國國家的關於房產即不動產,實行的是產權登記制度。如果沒有產權證,有些保護自己的權利不能夠行使。房產公證是現在好多公司推薦的做法,但其風險更大。因爲房產不能做產權公證,只能是委託公證。

正常情況下必須要有兩證,土地證沒用那是不行的,如果是一手商品房 ,辦不下來土地證極大可能是開發商和當地國土資源局或者某部門有糾紛,還有就是資質不齊全,這有很大風險。如果是二手房,那可要小心那土地的性質,土地證一般有兩個性質,一個是劃撥土地,一個是出讓土地,劃撥的土地就是當地政府暫借給的,出讓土地是花錢租用的。

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在中國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中國的土地分爲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和國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的重要性

《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力”的侵犯。

《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爲《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說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 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也就是說,當前的這套二手房只有房產證卻沒有土地使用證,哪怕價格再合適也最好是謹慎做決定。不過,這裏也不能絕對的說只要沒有土地使用證的二手房就都不能購買,因爲絕大多數的人都只注重房產證,有些時候只是戶主本人沒有申領土地使用證,其實房子是完全沒有任何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