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農業戶口的可以承包土地。農村土地承包包括兩種形式,一種是家庭承包,一種是其他方式承包。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對於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不宜家庭承包的土地,可以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由此可見,可以發包給非農業戶口人員。《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