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置換條件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一、土地置換條件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土地置換條件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土地置換應當具備如下條件

一是置換的土地必須是已經依法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檔案或者建設用地使用證的土地,或者是廢棄的磚瓦窯用地以及村莊廢棄建設用地。

二是置換後的建設用地用途應當與原建設用地用途相同,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

三是土地置換應當遵循不佔用基本農田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農用地和耕地總量不減少的原則。

四是用於署換的兩塊土地必須面積相當並且位於同一縣域轄區範圍內。

五是建設用地用於置換的,先對建設用地進行復耕並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提出土地置換申請

二、土地置換的意思

土地置換是指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利用級差地價置換土地改造老城區,加快城市發展的一種方法,包括異區地塊的置換和同區內地塊的置換兩種情況。

1因爲土地位署的不同,所以其使用價格也不同,即地租不同,從而產生級差地租,一般情況下離市中心、繁華的商業區、商務區等越近,土地使用價格越高;反之則越低。這樣,政府就可以利用土地的差價進行土地置換改造老城區,發展新城區。中心城市土地價差較大,在土地置換中更有優勢。

2、土地置換是以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爲要求,以耕地“佔一補一”爲前提條件,以調整優化土地利用結構佈局爲目標,以土地的適宜性爲依據,透過異地調整,使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佈局或低效利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整體佈局,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通常情況下,用來置換的建設用地均爲國有土地,運作時不涉及土地性質問題,僅限於權屬的重新調整和界定。

三、土地置換協議書內容

一份土地置換協議應當包括如下內容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置換土地的權屬、位置、面積

3、置換土地的原用途和置換後的用途

4、土地差價、地上附着物的補償

5、拆遷安置途徑與方式

6、同意權屬變更的意見

7、履行期限和方式;

8、違約責任

9、解決爭議的方法

因爲土地置換是不能佔用農田建設用地的,不能使農用地和耕地總量減少,土地要置換先對建設用地進行復耕並驗收合格後,才能提出土地置換,所以通常置換建設的土地均爲國有土地,一般情況下是利用級差地價的方式,這樣一來是爲了更好的發展城市的一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