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辦理期限是如何規定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土地是使用證不僅僅是一種證件,更是排他性的佔有、使用、收益一定面積土地的依據,在該土地被拆遷或者徵用時也可以憑藉該證件領到相應的補償款,所以土地使用證的用途是很大的。那麼土地使用證辦理期限是如何規定的,辦理流程是怎樣規定的?

土地使用證辦理期限是如何規定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一、土地使用證的辦理流程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覈——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戶口冊複印件

3 、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

6 、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罰款收據複印件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20 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國有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的規定,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書——地籍調查——權屬審覈——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 、土地登記申請書;

2 、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

3 、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 、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 、地上附着物權屬證明;

6 、建設用地批准書 ( 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 ;

7 、批准用地繳稅費發票或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 委託代理人申請土地登記的,還應當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部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

二、土地證辦理時間要多久?

根據我們的相關法律規定,國土資源部門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理。

若國家機關在受理辦改證,卻在期限內並未完成辦理的,若是申請人向國家相關部門舉報,則其是需要承擔罰款等責任的。需要注意的是,辦理土地使用證是需要按照法定流程進行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