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休土地使用證解說相關規定有哪些?

集體土地使用證是針對農村集體土地使用的一個證明資料,關於集體土地使用證其實是跟城市土地使用證是一個性質,我們要證明一個東西自己擁有使用權的話就得向別人出示證據,而農村土地使用證就是這一作用,但是還是會有很多人不明白其中的規定,下面就跟我們一起來看看集休土地使用證解說相關規定有哪些吧

集休土地使用證解說相關規定有哪些?

一、申請

1、由農村村民個人向所屬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領取土地登記申請審批表。

2、提交個人身份證或農村居民戶口簿複印件一份。

3、土地權屬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隊權屬來源證明書;82年5月14日以後,提交農村建房使用證;97年4月以後提交農村建房申請書、農村建設用地批准書等)。

二、調查

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申請者的用地進行地籍調查、地籍測量、申請人現場指界、鄰宗地簽字蓋章,填寫地籍調查表,繪製宗地草圖。

三、審覈

先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審覈,再報縣國土資源局審覈,審覈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線是否無爭議,用地面積是否準確。

四、審批

經審覈符合“用地面積清楚,界址準確,權屬合法,無爭議”原則的,可批准並進行張榜公佈,在公佈一個月內無單位或個人對其提出爭議的,由縣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另外集體土地使用證原則上能過戶,但過戶對象一定是農村本村本組的村民,農村戶籍,無住房,符合一戶一宅,非城鎮居民遷戶籍到農村買房的。

一、過戶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轉讓方的原土地使用證原件

2、已過戶後買受人的房產證原件及複印件

3、買賣雙方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轉讓契稅(縣財政收取)及營業稅等(地稅局收取)。

二、辦理土地證過戶所需費用

國土部門收費(皖價費〔2008〕113號)

1、土地證工本費20元

2、土地登記費30元。

綜上所述,以上是關於集休土地使用證解說的關於使用年限以及過戶等問題,不管是什麼東西都會有一個保質期,而在這個問題當中,土地使用證的使用年限就是保質期問題,所以,一旦過期是需要我們去重新辦理相關手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