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1、地使用權獲取方式主要有出讓、劃撥、轉讓三種方式。

2、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爲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劃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情形

可以依法取得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用地包括:

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3、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

三、土地使用權轉讓法律限制條件是什麼?

首先,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出讓土地使用權。行政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以進入轉讓市場,但在進入前,必須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將劃撥土地使用權轉換爲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方可進入轉讓市場。

其次,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符合出讓合同或法律規定的轉讓條件。《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9條規定,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轉讓房地產,應當符合: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屬於成片開發土地的,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另外,轉讓房地產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符合條件的用地

想要以出讓或轉讓這種方法取得一塊土地使用權的自己需要有一定的資金才行,現在房價這麼高的原因,是因爲前期土地的開發成本已經很多了,我們要向國家有關單位交的稅費,包括就獲取這塊土地的費用也不少,而且也要看自己到底是想要哪塊位置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