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土地使用權不能過戶嗎

不是的,要看具體土地的類型。土地證分很多種,有一些可以辦理過戶,有一些不可以辦理。

一般土地使用權不能過戶嗎

1、集體土地,一般使農村土地,只能一個村戶籍人員之間辦理過戶,需要買賣雙方到村委會申請,受理會公示,全村三分之二同意後,在村委會辦理過戶,不對外村戶籍轉讓。

2、國有土地又分爲劃撥和出讓性質。劃撥,是不能辦理過戶的,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之後,轉變土地性質爲國有出讓,纔可以辦理過戶。如果是國有出讓性質土地證,是可以辦理過戶的,過戶只有幾百手續費。

土地使用證過戶的條件:

1、戶口是當地戶口。

2、先把產權過戶完了以後才能過戶土地

3、有符合過戶的相關手續(例如身份證,買賣協議書等相關手續)

如果想過戶土地,必須得想過戶房產,產權不過戶,土地是不能過戶的。按我國規定,土地只是擁有它的使用權,而產權是擁有它的所有權,兩者是不一樣的。

過戶方法:

國有出讓性質土地,辦理該土地證過戶即可。在辦理完手續後,由買賣雙方持各自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老土地證、新房產證、契稅證明,一起到土地局辦理註銷老土地證,辦理新土地證。

如果該土地爲劃撥或者集體性質土地。那麼需要繳納該土地的土地出讓金,轉變該土地使用權性質爲國有出讓性質,此時纔可以辦理土地證過戶,再繳納幾百元手續費就行。

變更登記:

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變更登記應提供以下資料:

土地登記申請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複印件(驗原件)、身份證雙面複印件(第二代雙面複印)驗原件,特殊情況附書面說明。

(一)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個人《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關於辦理土地登記的函”(成都市土地礦權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買賣發生的單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審查表”(成都市國土資源局出具),同時提供法人身份證明,土地登記委託書、法人身份證複印件,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驗原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

(三)因繼承、贈與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公證書》(原件)。

(四)因離婚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離婚證明或法院裁決書複印件(驗原件);

(五)因地址變更發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還應提供:變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變更證明原件。

綜上所述,對於我國的土地使用權並沒有說完全限制都不能過戶,有的類型的土地也是可以辦理過戶的,但是要按照相關的合法手續去辦理轉讓手續,針對過戶,需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過戶,必須具備相關資料及相關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