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房子土地使用期限是否有限制

一、農村老房子土地使用期限是否有限制?

農村老房子土地使用期限是否有限制

農村老房子的土地使用期限是沒有限制的,根據農村宅基地的相關管理規定,只要是在農村正常生活的農民,宅基地使用權基本沒有使用年限的限制,而且房子後繼有人,也沒有出現長期控制廢棄等情況,房子還是歸產權人或是繼承人所有。

在大陸法系物權體系上,宅基地使用權歸屬用益物權。一般而言,用益物權具有財產的性質,應允許流轉、繼承。但宅基地使用權是特殊的用益物權,是一項“特殊的財產”,其特殊性表現爲:

第一,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具有無償性。從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來看,農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權除交納數量極少的稅費外,無需交納其他費用,原則上是無償取得。

第二,宅基地使用權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宅基地使用權與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資格密切相關,一經設定即具有極強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轉。

第三,宅基地使用權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權爲保障農民“居者有其房”而設立,具有社會保障職能。

二、土地使用證辦理的流程

1、向村委會寫出書面申請。

村委會根據村民大會討論的意見,經村委會審查同意後,張榜公佈,張榜七日無異議後,上報審批宅基地名單。

2、填寫申請表:村委會同意後,由村負責填寫《宅基用地呈批書》簽署意見,村長簽字,蓋村委會公章。

3、鄉鎮政府審覈:鄉鎮政府根據上報資料到現場進行勘測,經審查合格後,由國土資源所長簽字、主管鄉(鎮)長簽署意見並蓋鄉(鎮)政府章,然後上報縣國土資源局。

4、縣國土資源局接件後,進行資料審覈併到現場進行勘測。

5、審覈、勘測合格後,報縣政府進行審批。

6、審批後張榜公示7日無異議的,國土資源所到現場定點放線,准予開工建設。

7、建設完工後,報國土資源所驗收。經驗收合格後,由農房科組織相關材料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有很多農村的老房子現在都處於荒廢或者說坍塌的狀態,這也是很多城鎮務工人員的老家,這些老房子當中如果依然有人居住的話,不需要擔心宅基地的使用年限有到期的一天,另外,就算是荒廢的老房子,房子沒有坍塌的情況下村委會也無權收回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