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有土地使用權的概念是什麼?

實際上我國民衆對所有資源的人均佔有量都是非常有限的,可是,現如今尤其是土地資源的浪費是顯得比較嚴峻的。我們必須從上到下都能夠正確的認識利用好有限的土地資源纔是長久發展的關鍵所在。接下來大家可以跟隨小編的腳步一起來了解一下個有土地使用權的概念是什麼?

個有土地使用權的概念是什麼?

一、個有土地使用權的概念是什麼?

國有土地使用權,指依法使用國家所有土地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主體非常廣泛,任何單位和個人,包括境外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國國有土地條件的,都可以成爲中國的國有土地使用者。

1、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從國家土地所有權中分離出來的一項民事權利

2、國有土地使用權是相對獨立的物權,屬於用益物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

二、關於土地使用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一)《土地管理法》第九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1、關聯依據

(1)《物權法》第118條國家所有或者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以及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自然資資源,單位、個人依法可以佔有、使用和收益。

(2)第120條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應當遵守法律有關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資源的規定。所有權人不得干涉用益物權人行使權利。

2、《民法通則》

(1)第80條國家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單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確定由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國家保護它的使用、收益的權利;使用單位有管理、保護、合理利用的義務。

(2)公民、集體依法對集體所有的或者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承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規定。

(3)土地不得買賣、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

3、《農村土地承包法》

(1)第3條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

(2)農村土地承包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3)第8條農村土地承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保護土地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國家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增加對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農業生產能力。

(4)第9條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在文章的最後小編首先要說的是,個有土地使用權的這種說法本身就是不對的,土地的所有權跟分配權都是歸國家所有的,而所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是建立在依法向國家申請了土地資源並且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基礎上的,個有土地使用權的很多使用權力也必須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公民個人不能無所節制的隨意處置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