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證、集體土地證有年限嗎?

一、國有土地證、集體土地證年限

國有土地證、集體土地證有年限嗎?

1、以出讓或轉讓方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業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購房者要想知道自己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可以用終止日期扣除已使用的日期,所得日期就是購房者自己的使用年限。

2、《房地產管理法》規定,集體土地證的年限長短會因土地滅失而終止。土地滅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發、洪水等不可抗力導致土地實際使用價值的消失,致使土地使用者無法按照合同約定或批准檔案規定的用途利用土地,從而終止土地使用權。

3、對於劃撥土地,國家可以另行劃撥一塊土地給原土地使用權人使用。對於出讓土地,土地使用權人可請求退還土地滅失部分剩餘年限的出讓金。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是無限期的。

二、能過戶嗎?

國有土地又分爲劃撥和出讓性質。劃撥,是不能辦理過戶的,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之後,轉變土地性質爲國有出讓,纔可以辦理過戶。如果是國有出讓性質土地證,是可以辦理過戶的,過戶只有幾百手續費。

集體土地,一般使農村土地,只能一個村戶籍人員之間辦理過戶,需要買賣雙方到村委會申請,受理會公示,全村三分之二同意後,在村委會辦理過戶,不對外村戶籍轉讓。

三、是否能抵押貸款?

土地證使用證只是證明你的房屋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麼這塊地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

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麼這塊地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只有兩個:一是城鎮土地國家所有,二是鄉鎮土地村民集體所有。因此,任何單位不能單獨買賣土地所有權,可以透過出讓、劃撥、租賃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也不能單獨轉讓,當土地上的房屋轉移、抵押時,其附屬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移、抵押。

不過目前已經開了宅基地使用權抵押貸款這個口子,但是必須符合一定的要求,大家可以關注一下《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