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爲什麼有些土地不登記確權呢?

一、哪些農村土地參與確權?

農村土地確權,爲什麼有些土地不登記確權呢?

但是此次農村土地確權,是針對的農村集體土地的確權,其中又以農村承包土地確權爲主,以穩定農村的土地承包關係。具體來看:

1.農村承包耕地:確權到農戶或者村民小組(以前有的土地是以生產隊爲單位進行的承包)

2.農村宅基地:確權到農戶

3.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確權到集體、單位或者個人(依法辦理了用地手續的)

4.農村四荒地、未利用地:確權到集體、村民小組或者個人(小組或個人可以透過其他方式隊這類土地進行承包。)

另外,農墾國有土地也在陸續開展確權,但負責部門不大一樣,是由各地農墾主管部門負責的,主要對國有農場使用的國有農用地、未利用地等土地進行確權。由於在實際操作中,我國農村有些集體土地是交給國有農場代爲管理的,這類土地應按照農村集體土地確權流程來,而不是農墾土地確權。

二、哪些土地不能確權?

以上土地都是納入了此次農村土地確權的,只是確權的主體和對象有所差異,而不參加確權的土地大多是些特殊情況,比如:

1.存在糾紛的土地

土地確權就在於摸清土地的權益歸屬問題,如果某塊土地尚處於糾紛狀態,一般需要在解決完糾紛問題之後纔可確權。

2.私自開墾的荒地和未利用地不確權到戶

每個村集體都有自己的一定的荒地和未利用土地,這些土地平常農村自己開墾一般也不會說什麼,但是在此次確權中,如果農戶沒有與發包方簽訂土地的承包協議,那麼就只能確權到村集體,而不能確權到戶。

3.已退耕還林/退耕還草的耕地,並取得林權證和草地證

對於承包的林地和草地,如果已經取得了相應的林權證和草地證,則不納入此次農村土地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