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農村徵地新政策有哪些變化?

農村徵地新政策有哪些變化?

2021年農村徵地新政策有哪些變化?

變化一:補償方式增加,從3分到5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新增了村民住宅補償和社會保障費用。

變化二:多樣化補償方式供農民自由主動選擇,而非“被動”接受

之前有農民說“爲什麼村裏徵地,領居家是獲得房屋補償,我們家是貨幣補償”?這種情況就屬於“村集體私自進行的補償方式選擇”,農民只能被動接受。但是從2018年開始,農民可以由“被動”轉爲“主動”自由選擇。

補償方式分爲兩種:一種是貨幣補償。根據被徵地農民所受的具體損失折算成人民幣發放給大家;一種是等價置換補償。農民按照多退少補的原則選擇在建的等價商品房。這兩種方式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結合使用。

變化三:農民的權益得到進一步的強化

1、不允許進行強徵暴徵。

2、農村徵地前必須將政府下達的相關拆遷檔案發到老百姓手中,而且檔案中必須明確闡述此次徵地所涵蓋的範圍、具體的徵地補償、農民的遷移安置方案等,讓大家自主選擇。

3、農村所有徵地行爲必須以“先補後拆”爲原則,不能侵犯農民的權益。

4種無證房屋也可獲得全額拆遷補償

爲了彌補農村拆遷賠償中的不合情理的地方,體現出人性化拆遷,從2018年起,以下4種無證的房屋也可以獲得全額的拆遷賠償款了。

(1)上個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的房屋

上個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由於特殊的歷史背景的原因,雖然很多房屋都沒有證件,但是這些房屋也是合法的,拆遷戶可以獲得全額的拆遷補償款。

(2)房屋依法修建,享受法律的保護

在房屋進行建造時,房子符合當地建房政策和相關規定,這樣纔可以獲得賠付。

(3)代代流傳下來的祖宅

老房子、祖上留下來的房屋,只要能夠證明是屬於自己家庭的產業,拆遷時也是可以獲得相應的拆遷補償款的。

(4)城鎮化規劃的區域範圍

由於農村城鎮化速度的加快,一些地方被規劃進行重新修建,這樣的情況是可以獲得賠付。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爲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徵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徵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徵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徵收補償,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徵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徵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等費用。

農村徵地新政策使農民參與到真正的徵地中,充分掌握了主動權,在法律上強化了農民的合法權益,這也預示這我國有關土地改革政策的良好實施,實現了政府與農民的雙向溝通。如果還有相關疑問,可諮詢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