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徵如何處理

以租代徵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對他人造成損失的,有關當事人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以租代徵”是指擅自將農用地轉爲建設用地。所謂“以租代徵”,即透過租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擅自擴大建設用地規模。其實質是規避法定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在規劃計劃之外擴大建設用地規模,同時逃避了繳納有關稅費、履行耕地佔補平衡法定義務。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

以租代徵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