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先拆遷後徵地侵犯農民權益的措施有哪些

1、推進徵地補償新標準實施,確保補償費落實到位。國土資源部全面實行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探索完善徵地補償款預存制度、合理分配徵地補償費。建立徵地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各地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未及時調整的,不予透過用地審查。按照確定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及時足額支付;應支付給被徵地農民的補償安置費,要直接支付給農民個人,防止和及時糾正截留、挪用問題。

防範先拆遷後徵地侵犯農民權益的措施有哪些

2、要採取多元安置途徑,優先進行農業安置,規範留地安置,推進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的落實。本着“誰用地,誰承擔”的原則,國土資源部鼓勵各地結合徵地補償安置積極拓展社保資金渠道。被徵地農民納入新農保的,還應落實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不得以新農保代替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

3、做好徵地中農民住房拆遷補償安置工作、解決好被徵地農民居住問題,規範徵地程序、提高徵地工作透明度等作了明確規定。切實做好徵地涉及的拆遷補償安置工作,先安置後拆遷,堅決制止和糾正違法違規強制拆遷行爲;合理進行住房拆遷的補償安置,因地制宜採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決好被拆遷農戶居住問題;統籌規劃有序推進徵地拆遷。同時,還要認真做好用地報批前告知、確認、聽證工作,妥善解決羣衆提出的合理要求;簡化徵地批後實施程序;強化市縣政府徵地實施主體職責,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在政府的統一組織領導下,認真履行部門職責;落實徵地批後反饋制度,建設用地批准後6個月內,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將徵地批後實施完成情況,透過在線報送系統及時報送上級主管部門。

綜上所述,針對近期在加快工業化、城鎮化建設中,一些地方出現的因徵地拆遷侵害被徵地農戶利益的惡性事件屢有發生, 國務院辦公廳就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專門下發緊急通知, 要求嚴格規範徵地拆遷管理、堅決防範查處強徵強拆和先拆遷後徵地等違法行爲,切實維護羣衆合法權益 。如果您在拆遷徵地過程中相關利益受到侵害,本站願爲您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