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防範股權質押風險措施有哪些?

一、 銀行防範股權質押風險措施

銀行防範股權質押風險措施有哪些?

(一)質權人應慎重選擇目標股權

對於目標股權的選擇,質權人應當極爲慎重。首先,如果質押股權爲瑕疵股權,則存在較大的風險,日後可能給質權人帶來麻煩,因爲瑕疵股權雖然其股東資格成立,但是在其轉讓過程中存在相當多的限制性規定,因此需要對瑕疵股權的選擇極爲慎重。其次,對於上市公司的股權,應當注意其股權是限售股還是流通股,因爲限售股存在解禁期,如果要進行強行平倉,可能存在諸多困難而使得質權人的利益受損。再次,對於各個公司應該認真考察其經營狀況,防止因公司掩飾其經營狀況而使質權人利益受損。(五)質權人應簡化質押股權的操作程序在處置質押股權的過程中,如果質押股權的程序過於複雜,很有可能使質押股權不能得到及時處置,從而使質權人的利益受損。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個簡單高效的質押股權處置程序,以最大化降低質權人的相關風險。

(二)建立全國統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權交易市場

透過建立全國統一的非上市公司股權交易市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非上市公司股權質押中存在的處置問題,並且透過規範交易市場的准入條件、管理規定、監管措施等手段使其逐步趨於完善。

(三)政府應加強對相關法律的修訂

對於質權人存在的相關法律風險,一個切實有效的途徑就是建議有關部門修訂相關法律法規,以保護質權人的相關權益。例如,對於優先受償權的保障,可以在破產清算時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對股權質押質權人的保障力度。

(四)監管部門應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

加大對違規操作的處罰對於質權人,人民銀行與銀監會作爲監管機構,應切實履行其監管職能。首先,應配合有關部門,完善相關制度與政策。其次,使用法律所賦予的行政處罰權力,對質權人進行適當的處罰,從而規範質權人的行爲,規範相應的行業秩序。這既是對質權人的一種威懾,更是對質權人風險的一種行之有效的防範措施。同時,可以避免過多的銀行資金進入股市,降低整個金融系統的風險,保障銀行的資金安全。

二、銀行防範股權質押風險來源

就股權質押本身來看,它是市場中的一個產品,必然會有被平倉的風險。既然設有平倉線,爲何懼怕平倉呢?股權質押、融資融券、場外配資等無槓桿或帶有槓桿的融資投資本應該順應市場、服從市場、尊重市場、敬畏市場、恪守契約精神。不恰當的行政手段過度干預不僅僅會扭曲市場、損害投資者利益,也會破壞市場中最重要的契約精神。契約精神、重合同守信用的誠信意識培養建立起來耗費時間很長、非常困難,若破壞了,危害性將很大。

把正常的市場行爲、市場現象和市場交易都當作是對市場的衝擊,這是對市場機制的誤解,也是對股權質押、大股東減持、註冊制、熔斷機制缺乏常識性的認識。如果一個股票市場連這些正常的市場交易行爲都無法承受,足以看出其脆弱性和不成熟。這就應該從市場自身反思,而不是把板子打在其他方面。類似於大股東減持、股權質押等都是有期限的,這是契約約定的。一個完善周密的市場,分析機構早就有準確的市場研判,對減持、質押到期的時間、順序、時段、額度提前就有市場提示提醒。而投資者也會有市場預期,明白正常的買賣行爲或者供需變化不會對市場造成大沖擊。

大股東減持、股權質押到期平倉、註冊制等都是再正常不過的市場行爲,千萬不要用利好利空來丈量。並不是到期了或者大盤跌到平倉線了就會造成恐慌失色、如臨大敵。而且,若媒體肆意放大,市場遭受的衝擊當然會很大。

可以看出銀行防範股權質押風險可以從三方面來進行防範,首先國家應該加大對金融部門的監管,對於一些質押的相關法律應當進行修訂和完善,銀行自身也應該慎重地選擇質押的股權標股權目標,如果是存在瑕疵的一些股權可能存在的風險較大,這時候就應當慎重地選擇是否要給予質押。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長治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