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強拆瞭如何估價?

一、房子被強拆瞭如何估值?

房子被強拆瞭如何估價?

房屋被強行拆遷的,被拆遷人可以委託有資質的機構對被拆遷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八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徵收人在房屋徵收部門公佈的名錄中協商選定。具體由房屋徵收部門在徵收範圍內公佈評估機構名錄,公佈後5日內在徵收現場登記被徵收人的選擇意見,半數以上被徵收人共同選擇一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視爲協商選擇成功,由房屋徵收部門與其簽訂委託評估合同後進行評估作業。如協商選定不成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在公佈的名錄中適當選取5個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公開抽籤確定。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在抽籤前5日內在徵收範圍內公告抽籤時間和地點。抽籤過程與結果應當由公證機關現場公證。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將受委託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資質證書、營業執照、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本人簽名的資格證書在徵收範圍內現場公示。

第十九條 同一徵收範圍內的房屋徵收評估工作,原則上由一家房地產評估機構承擔。

如由兩家或者兩家以上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承擔同一房屋徵收評估項目的,應當就評估對象、評估時點、價值內涵、評估依據、評估原則、評估技術路線、評估方法、重要參數選取等進行溝通協商,執行統一標準。

二、遭遇強拆怎麼辦?

遇到房屋被強拆,當事人需要保護自身安全,不要盲目使用暴力抗拒拆遷,否則有可能會觸犯刑法。在與乙方爭執不下時,當事人可以撥打110報警,在撥打報警電話時,需要錄音。當事人需要選擇安全地點爲拆遷現場拍照取證,爲後續維權取證,必要時可以記錄拆遷指揮人員的照片。當事人在取證之後,可以諮詢拆遷律師,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遭遇強拆的話,首先要冷靜撥打110報警;其次用手機等設備錄下來對方非法強拆的過程;最後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損失。房子被強拆了,可以向專門的估值機構申請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