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暴力強拆後如何維權?

一、被暴力強拆後如何維權?

被暴力強拆後如何維權?

拆遷方一定要在保護自身生命安全的情況下報警,並且透過拍照、錄像的方式留存證據,方便日後作爲證據使用。

在我國現行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拆遷方如若暴力拆遷,則拆遷方是違法的,被拆遷方可以透過採取提起行政訴訟的方式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二、房屋強制拆遷的程序是怎樣的?

強制拆遷的程序是房屋行政強制拆線的申請、審查、聽證組織、批准、證據保全和執行。強制拆遷的條件是: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裁定並送達當事人;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沒有超過裁定規定的搬遷期限搬遷的;拆遷人已經補償的安置被拆遷人或者提供房屋週轉的;拆遷人依據法律的規定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的,有理由實施行政強制拆遷。

1、張貼強制拆遷公告;

2、受同級人民政府責令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的部門擬定實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強制拆遷的各種準備;實施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法制辦備案;

3、通知拆遷人向公證機關辦理有關證據保全;

4、準備工作就緒後,書面通知被拆遷人強制拆遷時間,要求屆時到現場配合執行;

5、通知有關單位、基層組織強制拆遷時間,派員現場協助執行;

6、做好裝運、保管的各種準備;

7、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實施強制拆遷。

綜上所述,政府部門強制拆遷要透過合法程序,不得采取暴力方式,否則就是違法強拆。遭遇違法暴力強拆,當事人應當報警,提供對方違法證據,要求公安機關對暴力強拆方處罰,造成人員受傷的,還應當由暴力強拆方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