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社會人員強拆行爲如何定性?

一、僱傭社會人員強拆行爲如何定性

僱傭社會人員強拆行爲如何定性?

僱傭社會人員強拆的行爲屬於違法強拆行爲,並且僱傭參與強拆的人員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僱傭社會人員強拆的是政府部門的,可選擇起訴。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遇到非法強拆的處理方式

1、強拆之前

如果當事人提前得知強拆消息,最好是將貴重物品轉移,尤其是小件的貴重財物。萬一發生意外,導致財物丟失,當事人只能申請賠償,但是維權時像電視、電腦、冰箱這種大件物品還比較容易取證,但是像項鍊、手鐲這種體積小、價值大的物品就很難證明其存在。而當事人如果不能提出相應證據,主張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援。

2、 強拆之時

如果拆遷隊到來後強行拆房,當事人一定要馬上報警,交給警察處理,並保留好報警的電話記錄。雖然警察不一定能阻止強拆,但是否報警、警方是否作爲對我們後期維權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響。警方的出警記錄是認定強拆主體、時間的重要依據。即使警察不出警,我們後期也能起訴其不作爲。

3、強拆之後

一旦強拆已經發生,就不能挽回,此時只有透過法律手段維權才能儘可能地彌補損失,獲得補償。此時當事人應該立即聯繫徵地拆遷方面的專業律師,透過律師專業的法律知識和熟練的訴訟、談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證據和資料,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遇到非法人員參加強拆工作的,千萬不可以使用暴力的手段阻攔強拆。因爲被拆遷人肯定是會吃虧的。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先報警,警察到來之後會對強拆行爲進行阻攔,如果警察拒絕出警的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投訴其不作爲。之後再去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