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房屋被強拆該怎麼辦?

一、合法房屋被強拆該怎麼辦?

合法房屋被強拆該怎麼辦?

(一)立刻報警

一旦被拆遷人的房屋財產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切記不可以暴制暴,更不要發生衝突,造成其他不可挽留的後果,理智的做法是應該第一時間正確的撥打報警電話,在報警的同時儘可能的選擇錄音,警察是有出警的義務,保護報警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這樣也能阻止強拆的腳步。

(二)證據收集

強拆時的現場證據是被拆遷人以後維權的有力證據,所以要在第一時間進行現場拍照,錄像,被拆遷人應做好兩手準備,很多地區之所以強拆,就是野蠻,所以一般強拆之前都會控制當事人的自由,更別提取證了,這時被拆遷人應當提前安排親朋好友,在相對隱蔽的情況下進行取證。

(三)及時訴訟

強拆情況比較複雜,相關法律法規更是縱橫交錯,背後也是各種操控者操縱傀儡進行強拆,就算被拆遷人追究傀儡的責任,也是沒用的,所以,對於被拆遷人來說,如果房屋被強拆了,直接侵犯個人財產,被拆遷人都應當及時諮詢專業人士,透過法律途徑維權,這是一條最有效的合理途徑。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給予公平補償,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所以對房屋的補償,應該參照周邊商品房的市場價格,被徵收人的生活條件居住環境不能因徵收降低,規定中也明確說明應當給予被徵收人公平補償,只要違背,就視爲違法,就可以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強拆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一)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

(二)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爲前提。

(三)必須對被徵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房。

(四)徵收補償決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

(1)明顯缺乏事實根據;

(2)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

(3)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的;

(4)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5)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正當程序;

(6)超越職權;

(7)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

合法強拆必須要以補償爲前提,並且在法定期限內被徵收人沒有異議的,纔是合法強拆。當面對房屋被非法強拆時,應該要求助於法律,委託律師及其律師事務所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