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遭遇違法強拆只能訴訟嗎?

一、當事人遭遇違法強拆只能訴訟嗎?

當事人遭遇違法強拆只能訴訟嗎?

當事人遭遇違法強拆不光可以透過法院訴訟維權,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報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到侵犯。

對房屋進行徵收拆遷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對房屋進行徵收拆遷的,就需要對被徵收人進行經濟補償,而有些徵收人在未進行補償的情況下先行強拆,那麼遭遇違法強拆時,維權方式就是要依據法律,透過訴訟的方式保護自己的權益,如果在沒有政府任何相關檔案的強拆,在現實中是很難直接提起訴訟,因爲在沒有政府相關批准檔案的情況下,拆遷方的強拆人員身份無法證明,不知道對方具體是代表誰來實施,還有是在立案等環節,因爲不知道是哪個政府部門在進行強拆,也沒有相關證明檔案,基本都是駁回或者不予立案。

違法強拆的維權基本方法:

1、遇到強拆侵害應立刻報警。

2、在被強拆後應要求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的刑事責任

3、在面臨恐嚇、壓迫以及對人身、財務等造成威脅的,應書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護。

4、在允許的條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爲等複議。

5、訴訟目的主要是推動問題的解決,得到合理的拆遷補償。

二、房子被強拆怎麼獲取相應賠償?

房屋拆遷過程中涉及到國家補償的,賠償請求人在要求國家賠償可以在申請複議或提起訴訟時一起提出,也可以在確定強拆違法後先向賠償機關提出,賠償機關在收到之日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予賠償或賠償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賠償請求人可以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於請求國家賠償的期限,一般爲2年,從相關部門或人員行使權職時的行爲被確認爲違法之日開始計算,被拆遷人在遭遇相關部門強拆的時候,既可以針對相關部門強拆行爲提起訴訟,並申請賠償,由法院根據法律作出判決,也可以先確定拆遷人的行爲屬於違法,等法院判決確定違法後,再想賠償機關提出賠償。

綜上所述,當事人遭遇違法強拆行爲,可以採取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到侵害,具體維權方式不只是透過法院訴訟形式,對於公民的房屋遭受到非法的強拆時,第一時間就是收集非法強拆的證據,然後再向公安機關報案,如果強拆是行政機關實施的,可以申請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