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徵收中暴力強拆違法嗎?

一、房屋徵收中暴力強拆違法嗎?

房屋徵收中暴力強拆違法嗎?

房屋徵收拆遷過程中的暴力行爲是違法的,應屬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判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也還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由於犯罪行爲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當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二、暴力拆遷涉及的違法點

(一)暴力侵犯人身權利、民主權利方面:表現爲暴力、威脅、限制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住宅、打擊報復舉報人控告人、綁架被拆遷人、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等等,可能構成的刑法罪名有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拘禁罪、綁架罪、侮辱罪、誹謗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報復陷害罪等等。

(二)暴力損毀財物、強制拆除房屋方面:可能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三)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濫用職權或瀆職方面:監管部門拒不查處違法行爲、公安部門接到報警不出警、遲出警、不立案、不懲處或隨意出警濫用暴力等等,可能構成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非法批准徵用土地罪、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罪、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等等。在掌握相關證據後,被拆遷人可以就此提出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相關政府機關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一定保持沉着冷靜,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依法請求賠償。

暴力強拆的行爲毋庸置疑是違法的,根據情節輕重而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如果現實中遇到強拆情況,也要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蒐集相關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