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父母健在房產繼承

農村宅基地父母健在房產繼承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爲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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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父母健在房產繼承的規定是什麼?

 宅基地的所有權屬集體,要有本集體成員的身份纔可以有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不是遺產不能繼承。你的戶口不在農村,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子,但不能繼承宅基地使用權。
  現在隨着城市建設的不斷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轉爲城鎮戶口,但是他們的父母大多是農村戶口,如果老人去世,孩子繼承房屋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城鎮戶口不可以繼承父母的農村宅基地,只可以繼承房屋。根據國務院《關於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規定,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能得到農村購買宅基地、農民住宅或“小產權房”。非農業戶口不能擁有宅基地,但是可以繼承房屋(但並不是繼承宅基地),只要房屋不垮,就永久擁有,但是一旦毀損,不能申請重建。而房屋垮塌後,逐漸滅失,失去房屋也就失去了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權。以上就是農村宅基地父母健在房產繼承的回答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