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一、在農村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在農村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如果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

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農村的自建房可以辦房產證嗎?

農村的自建房可以辦房產證,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八十三條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者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

(四)申請登記房屋符合城鄉規劃的證明;

(五)房屋測繪報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圖;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屬於房屋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證明。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的,還應當提交經村民會議同意或者由村民會議授權經村民代表會議同意的證明材料。

農村的自建房繼承存在的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大多數的自建房都沒有辦理房產證,只有集體土地使用證,所以,繼承了自建房以後也沒辦法對自建房進行過戶。但理論上,房產的繼承就是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這兩種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