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父母遺產房屋如何繼承?

一、農村父母遺產房屋如何繼承?

農村父母遺產房屋如何繼承?

農村父母遺產房屋應當按照遺囑的條款進行繼承處理,沒有遺囑的可以按照法定繼承處理,一般來說,農村的房屋是沒有產權證的,也不用辦理過戶手續。而農村宅基地是不可以作爲遺產繼承的。所提及的宅基地繼承實際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我國土地和房屋是分別實行管理的。根據規定宅基地是農民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於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是一種福利性質的,一般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

無遺囑時按照法定繼承順序處理。法律上繼承權是不分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的,如果沒有遺囑,作爲子女可以繼承父母在農村的房屋,但這種繼承僅限於對宅基地上的房屋使用權的繼承,宅基地使用權是不能繼承的,宅基地是屬於集體所有的。

二、宅基地可以繼承嗎?

宅基地的土地是不可以繼承的,但宅基地上的財產可以繼承。首先因爲宅基地使用權具有很強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須因具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而取得,因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失內去而失去,不產生在不同農民個體之間的流轉,即不可以繼承。第二,我國農村宅基容地使用權主要是爲了保障每戶農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會保障功能,如果允許繼承,將導致宅基地無限擴大,違背了土地管理法關於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有關規定。據此,農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遺產,故不可以繼承。但是,存在特殊情況,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繼承人對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繼承將會導致其對宅基地的繼承。

對於農村父母遺產的繼承處理,應當根據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產進行不同的區分處理,對於土地而言是不可以進行合法的繼承的,但涉及到土地上的財產是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繼承的,具體情況基於實際來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