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前科的人公司有權辭退嗎

有前科的人公司有權辭退嗎
有前科的人公司有權辭退嗎
有前科的人如果符合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等情形的,公司有權辭退。但如果該勞動者沒有上述過錯,且不符合被無過錯性辭退的情形的,單位不能無故辭退該勞動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