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處理的方法是:戶口遷出的當事人會喪失取得宅基地的資格,其依法使用的宅基地會被收歸集體所有。《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