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凍結是什麼意思?

一、被凍結的行爲

房屋凍結是什麼意思?

1.拆遷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的新建、擴建、改建;2.房屋買賣、交換、贈予、租賃、抵押、析產、分列房屋租賃戶名;3.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4.企業工商登記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登記;5.戶口變動,尤其是將戶口遷入到即將被拆房屋所在戶口;6.在耕地上搶種青苗等。

如果經調查發現被拆遷人惡意進行了上述行爲,對於擴建部分、搶種的青苗沒有補償,遷入的戶口沒有安置房份額或人員安置補助費。

二、拆遷凍結的法律依據和期限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六條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爲;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也可以理解爲從發佈拆遷公告之日到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之日的時間段最長不得超過1年。

三、凍結的拆遷房可以買嗎?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所以被凍結的房屋不能進行出售或者更名等行爲。因爲房屋拆遷後,拆遷方是根據房產證上記載的產權人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補償,而被凍結的房屋是不能進行更名的,也就是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所以購買此類房屋對於買方來說,風險比較大,不建議當事人只是圖便宜就買這樣的房子,如果以後遇到拆遷或其他法律問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此外,因爲買房的人越來越多,所以在購房時,一定要搞清楚房子的基本情況:房屋是否存在權利瑕疵(被抵押、被有關行政機關查封、扣押、凍結)、原房主是否爲房屋的合法產權人等。

四、附:拆遷凍結的申請程序

一、拆遷人需申報材料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原件1份、複印件2份);

建設用地規劃意見(原件、複印件各1份);

拆遷範圍圖(原件、複印件各1份)。

二、經審查,以上材料齊全,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辦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