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和宅基地的區別有哪些

商品房和宅基地的區別有哪些

一、商品房和宅基地的區別有哪些?

一是土地性質不同:農房建設佔用集體所有土地,商品房則佔用國有建設用地。

二是取得方式不同:農房只允許符合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申請取得宅基地進行建設,商品房是由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取得國有建設用地開發建設。

三是土地使用年限不同:現行法律和政策沒有具體規定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期限;商品房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土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四是交易條件不同:農房只能在本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經批准後交易給符合宅基地分配資格的成員;商品房可以在市場上出售、租賃和抵押,交易自由。

二、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特點有哪些?

(一)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或者村集體經濟組織。

(二)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是特定的農民。使用權僅限於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特定的成員享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不能申請並取得宅基地。

(三)宅基地使用權具有有限性。即宅基地原則上只能由宅基地使用不能將宅基地轉賣。

三、滿足什麼條件才能申請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宅基地:

(一)因國家或集體建設、移民、災毀等需要遷建、重建的;

(二)實施城市、村莊和集鎮規劃或舊村改造,需要調整拆遷的;

(三)現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準需重建、擴建的;

(四)已具備分戶條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積尚未達到本辦法規定限額標準需重建、擴建的;

(五)經縣人民政府批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引進或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確需在農村安家落戶的;

(六)離休、退休、退職的職工,複員軍人和華僑、僑眷、港澳臺同胞持合法證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

綜上所述,商品房和宅基地的差別還是很大的,最大的差別就體現在土地性質完全不一樣,在城市購買的,能夠辦理到房產證的房子都是商品房,農村宅基地上修的自建房是不能辦理房產證的,只有集體土地使用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