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分戶可以申請宅基地嗎

已分戶可以申請宅基地嗎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爲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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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分戶口可以申請宅基地嗎

  不可以。對於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的條件,《土地管理法》第62條僅僅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可見,只要申請人不擁有兩處宅基地、面積符合省市自治區政府的規定標準,沒有出售、出租住房,就可以申請宅基地並獲批准。依照這樣的條件,農民只要分戶就可以申請取得宅基地使用權。這一規定在實際執行中又被概括爲“一戶一宅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