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權地隨房走

宅基地使用權地隨房走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爲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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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或城市郊區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房隨地走”還是“地隨房走”

是地隨房走。在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被轉讓處分時,該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也要一併處分,即所謂“地隨房走”n反之“房隨地走”就是指某塊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被買賣處分時,該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也隨之一併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