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宅基地可以出售嗎?

農村土地、宅基地可以出售嗎?

一、農村土地可以出售嗎?

農村土地分爲很多種,承包林地、承包耕地、承包荒地等等,目前我國農村地區的土地是不能私自出售買賣的,但是能夠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指在農戶土地承包權不變的基礎上,承包方將自承包的村集體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以一定的條件轉移給第三方經營,原承包方或第三方向村集體履行原承包合同的行爲。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2條規定,透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其他方式流轉。

具體來看:

1、轉包。轉包主要發生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戶之間。

2、出租。出租主要是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

3、互換。互換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之間,爲方便耕種和各自需要,對各自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換。

4、轉讓。轉讓是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移給他人,轉讓將使農戶喪失對承包土地的使用權。

5、入股。即承包方將承包土地使用權入股,參加農業股份制、農業股份合作制或實行“股田制”,並以入股股份作爲分紅依據。

6、退包。是指承包戶在承包期內把承包土地退交給集體,由集體重新發包的行爲。

二、宅基地可以出售嗎?

根據農村房屋買賣的特點,我們很容易就可以分爲售房者和購房者兩種情況。

對於售房者而言,基於農村房屋的土地性質,我們也不難知道,售房者一般應爲農村集體組織的村民。

而對於購房者來說,則存在兩種情況,即:

1、集體組織外的成員。

2、集體組織內的成員。對於集體組織內的成員,也可以根據其擁有的宅基地使用權情況進行分類。即:

(1)已有一處宅基地,符合國家標準;

(2)已有宅基地,但在具體情況上還未達國家標準;

(3)已在集體經濟組織落戶但並未分到宅基地;

以上就是農村房屋買賣可能會出現的全部情況,每一情況的具體規定或者操作方式都會有所不同,甚至能否進行買賣都有不同的規定。那麼,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回答這個問題,不僅要結合上面農村房屋買賣的情況,還需要結合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我國法律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一戶村民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其使用權由集體組織按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劃撥給村民使用。

作爲宅基地使用權人,有權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佔有、使用的權利,可以在該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

作爲使用權人無權單獨轉讓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權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權的完整權能屬於宅基地使用權人。此時,房屋的所有權與土地的所有權分屬不同的權利主體,雙方在權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牽制。而房屋與土地緊密結合的特點決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協,或者房隨地走或者地隨房走。

1、如果是集體組織內的成員,即根據上文分出來的三種情況,在第一種和第二種情況下,該成員透過申請宅基地的方式一般是不會被允許的,因爲這違反了一戶一處宅基地的規定;而對於第三種情況,則透過法定的程序可以依法申請得到一處宅基地。

2、如果是村民集體組織外部成員申請購買宅基地建房,則是不允許的。衆所周知,我國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分爲國家和集體兩種。根據法律規定,國有土地可以上市自由交易,而集體土地則只能是組織內部成員所有。集體組織外部成員是不允許購買農村宅基地的。即便已經購買,一旦將來農民反悔,起訴到法院要求返還房屋,根據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法院是肯定會作出買賣合同無效的判決的。

綜上所述,宅基地是否可以買賣,需要分情況而定。對於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一般是可以轉讓買賣的,而對於集體組織外部成員,想購買農村宅基地則是不允許的或者說風險非常大的。故而,提醒廣大購房者注意這個問題,近年來已有很多城裏人購買農村宅基地被判無效的案例,相信能給大家一個明確的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