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土地在確權前被政府租用了,現在還能確權嗎?

如果是租用的話是可以進行土地確權的。

農民土地在確權前被政府租用了,現在還能確權嗎?

租用是土地流轉中最爲常見的一種方式,政府方獲得的是經營權,當然爲了更好地理解我們也可以說是使用權,由於這個過程中並未涉及到土地承包權的改變,因此該地塊的承包權依然歸原農戶所有,而土地確權最重要的依據有2點,即:

1.二輪土地承包合同;

2.原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因此,你的這種情況在確權中理應按照確切政策和流程參與確權並獲得確權證書。

但是,從目前土地確權反映出的問題來看,也存在“以租代徵”的違法租地情況,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就將農戶的農業用地轉變爲建設用地來使用,如果是這樣的話,能否確權就很難講,實際操作中各地做法不一。

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確權確股不確地

由於復墾的可操作性不大,但是又要確保農民利益,有的地區先予以確權然後獲得流轉費,以後真正徵用時再補錢。

2.不登記發證或暫緩確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