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結束後,沒確權的土地會怎麼處理還有使用權嗎?

沒確權的土地不會怎麼樣,確權是爲了給自己的土地頒發一個屬於個人所有的證明或者證書,一來是爲了保護農民權利,二來國家是爲了考慮土地流轉做基礎性的登記工作,爲下一步土地流轉做準備,進而解決年輕人沒人種地的問題。

土地確權結束後,沒確權的土地會怎麼處理還有使用權嗎?

土地不確權還有使用權。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爲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用地使用權透過發包方與承包方訂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透過土地使用者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土地使用權獲取方式主要有出讓、劃撥、轉讓三種方式。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1、內涵: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爲。

2、出讓方式:招標、拍賣、掛牌、協議

3、年限: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