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後,戶口遷出到省會城市,土地還能保留嗎?

只要你的土地在確權後仍然處於耕種狀態,沒有出現棄耕撂荒的耕地浪費現象,應該是能夠得以保留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幾點:

土地確權後,戶口遷出到省會城市,土地還能保留嗎?

1.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6條中有明確表示農民進城落戶是否要交出承包地應當根據農民自身的意願來定,不可強行收回農戶土地。

2.土地確權的目的之一就在於給予農民保障,讓想要進城的農民沒有後顧之憂,不用擔心土地被收回。而且當地才完成土地確權,短時間內也不會隨意收回或調整村裏的土地。

3.如果僅是個人戶口遷到了省會城市,並不會影響你們家的土地增減。

4.農村土地管理“半自治”狀態明顯,通常只要沒有人舉報,發包方也很少會收回土地。

因此,雖然.新修訂的《農村土地承包法》還沒有正式實施,但是現在多數地方在處理這類情況上都會以此作爲參考,不會輕易動已經確權的土地,但如果你們全家都已經遷到了省會城市並享有省市住房社保等,同時村集體內大多數人要求收回你們家土地的話,一般對於這種情況,國家是鼓勵地方政府引導其進行土地承包權的轉讓,因此,發包方還是有權利收回你們家土地的。